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和《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工作的意见》[民发(2007)45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推进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的号召,上海市静安合和语言培训中心党委和董事会制定出“合法经营,透明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的相关举措”,请全社会监督。
·在报名处悬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海市收费许可证》
《课程价目表》,并在中心网站上公布。
·报名学员得到本中心加盖公章的《服务承诺与学员须知》。
·为保证学员利益,制定7天内无条件退款制度。
·全程专职双母语教师授课。
·保证真人1对1教学。
·学员的权利:
1、 付费后立即上课的权力
2、 自由选择上课时间的权力
3、 控制自己学习进度的权力
4、 决定上课内容的权力
5、 1对1上课的权利
6、 打分制度——评判每一次课程质量的权力
7、 享有点对点个性化服务的权力
8、 获得评估报告的权利
9、 充分了解培训流程及制度的权力
10、因质量不满意而退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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